代购毒品是犯罪吗,代购毒品判几年

时间:2016-09-14 19:16:57  作者:汤建彬律师  文章分类:贩卖毒品

一、代购毒品是犯罪吗

利用认识“上家”的机会,陈某出面代他人购买冰毒,并从中搞点免费“货”供自己吸食,对代购毒品是犯罪吗,他并不关心,更不关心判几年。日前,寿县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七年,罚金5000元。 

2011年年初,陈某开始吸食冰毒。到了2012年的一段时间,很多吸毒人员都买不到毒品,只有陈某认识贩毒的“上家”,吸毒人员陶某某、孙某、魏某某等人便找到陈某帮忙购买毒品。陈某明知贩卖毒品是犯罪,为了谋取毒品供自己吸食,仍多次替陶某等人先后30余次从卖方手中代购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量达28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实施的代购行为实现了将毒品从流通环节向消费环节的过渡,在客观上既完成了为买方的代购又完成了为卖方的代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相关规定,陈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陈某在侦查机关曾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且系初犯,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对陈某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二、代购毒品判几年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二)贩卖鸦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汤建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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