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我应分得多少财产

我和老公2007年10月结的婚,12月在北京买了套房子,首付是共同付的,他拿了14万,我拿了9万, 剩下的钱是以他的名义贷的款,我自己于2009年3月份花10万元买了一辆车,我们现在准备把房子卖了离婚,买房者已经帮我们把贷款还完了,银行也给 了解压证明,房子是卖126万,请问我什么时候办离婚手续合适,我们现在已经分居,离婚我应该分得多少钱,我现在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房本是他自己一个人的名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4-10-状态:未解决]
汤建彬律师的解答:

婚内取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无特殊情况,平均分配。详情可来电咨询汤律师,15011178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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