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附条件的合同,哪种是有效的呢?

房子是福利性质的商品房,因为爷爷无力购买,我家人口多,困难,爷爷写了协议说房子是我离休分的,大儿子花钱买的,归大儿子所有。我们家买了房子后,接爷爷奶奶共同居住7-8之久,在此之间爷爷又签订了一份遗嘱,请问这份遗嘱有效吗?是不是侵犯了爸爸妈妈的房产权呢?具体该怎么解释呢?附条件的合同是按当初的协议说,还是后来的遗嘱说呢?遗嘱是买房子2年后才写的。现在爷爷反悔要和爸爸妈妈析产,请问房产到底算谁的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2-06-状态: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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