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责任问题

我住农村家里建房子,把整个工程承包给一个当地的工程队,在施工当中出现事故,工程队的一个员工被轧断了腿,当时送往医院我给伤者3000块钱。出了事故后,包工头就不给建房子了,我又找的另外工程队。在伤者送往医院没多久,村委会来调解事故,当时,我认为既然事情出来了,还是在我家工地上出的事故,在村委会调解下糊涂的签订了一个协议,这次事故包工头付伤者20%的赔偿,东家(我)付80%赔偿。 之后了解到责任不是我,不应该赔偿。伤者是在他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出的事情应有包工头负责。这段时间伤者找我要钱,除了3000外还要我给5000,当时我拒绝了。然后他要找律师起诉我,当地一个律师给我打电话,说最好5天内把钱付清,要不然起诉你 法庭见。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胜诉的概率有多大?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2-28-状态:未解决]
汤建彬律师的解答:

因您与包工头签订了协议,合理的费用可以承担,具体事宜可来电咨询,汤律师电话1571106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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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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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罪与非罪 量刑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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