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因公司合并将我调入集团下属另一个公司,现在需要重新签劳动合同,但新公司要求我去原公司开据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我想知道开据此证明是否可以,有什么不利,我看了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的不同,这种情况应该是开据解除还是终于止合同?
补充提问:
另:现在新的公司要我去原公司开据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但此证明中有一条写:"因到**公司**岗位任职,向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我公司予以准许",因为合并进行的公司岗位调动,非我个人意愿,而是工作需要,现在要求我自己去提出离职申请,如果我这么做了,我会损失什么?我能不能不同意开这样的证明?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2-29-状态:未解决]
汤建彬律师的解答:

建议应要求原单位为您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这样,您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事宜可来电咨询,汤律师电话1571106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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