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

我与前妻2000年离婚,当时把一处住房判给她了。现在她同意将那处房子给我,我们到原来的法院做一个改判手续可以吗?需要什么条件和费用,请哪位律师能帮助解释一下,谢谢。
补充提问:
原来房本就是写的我的名字,一直也没改,现在应该怎么办?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2-29-状态:未解决]
汤建彬律师的解答:

不用去法院,双方可签订份协议,去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即可,具体事宜可来电咨询,汤律师电话1571106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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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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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罪与非罪 量刑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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