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损失的责任与赔偿问题

本人负责公司项目施工,本人雇佣的临时工与甲方人员打架,造成对方轻微伤,本人也被拘留十天,并处罚金500元,公司赔偿受害人15000元,公司的损失该怎么划分赔偿责任。我应该承担多少,公司应该承担多少?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2-30-状态:未解决]
汤建彬律师的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具体事宜可来电咨询,汤律师电话1571106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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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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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罪与非罪 量刑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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