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离婚?如何争取到抚养权?

我是江西的,他是哈尔滨的,我们一直在深圳工作,有深圳的居住证,现在我的户籍所在地不接案,说没有管辖权。说要去居住所在地起诉,女儿14个月被他带回老家,他还有一个11岁的儿子,不是我生的。
如下问题:
1、对方存在家庭暴力,有报警记录,对方不肯离,一次性判离机会大吗?
2、小孩出生证明都在他那里,如何争取女儿的抚养权。
3、如果判决后,他不给怎么办?强制执行有用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9-13-状态:已解决]
王楠楠律师的解答:

一、除了报警记录外,建议你再寻找其他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这样可以增加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二、寻找你抚养孩子更为有利的证据,你可以取得女儿的抚养权。
三、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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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世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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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私人律师 常年顾问 合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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