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皮纠纷,已付定金对方违约
我于2010年10月与人口头协议购买地皮一块,未签订书面协议,只是付了六万元定金。对方写了一份收据,收据中注明此款是购买该地块的定金,注明总价为66万元。如我反悔,此定金由对方没收;若他反悔,则他应双倍返还定金数。现在因该地块升值。对方不肯再卖,以地块是他夫妻共有财产为由,说他老婆不同意。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另外,他说他不怕跟我打官司,因为他老婆在我们县法院工作。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0-12-31-状态:未解决]
王楠楠律师的解答:
若你所述属实,则你要求双倍返还该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
还有,你可以起诉在你们县法院,请相信法律是讲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