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轻微伤能获得精神赔偿吗

12月31日晚,我上厕所时不小心把水溅到同事的身上,对方说:你他妈的欠打是不是,然后就把手中的烟头扔到我脸上,还朝我脸上打一拳,然后我们就打起来,打了几下后他叫我在外面等着,后来我们就上班去了,下班后我就带了一把剪刀(20厘米长)去超市,走到半路他在我后面叫住了我,然后他问我是不是欠打,我说:我不和你打,我打不过你。他说:我就打你,我打的就是你。说玩他一拳打在我头上,然后我们打在了一起,在打的时候他来抢我手中的剪刀我不让他抢,不知怎么剪刀划到他脸上出了好多的血。然后他晕到了。他的朋友报了110和120我也报警了。后来警察就把我带走了。在派出所呆了一夜,第二天我交了5000元钱就放我回来了。对方第二天也从医院回来了脸上缝了4针。我想问:我会被判刑吗,我要付哪些责任,脸上有疤能获得精神赔偿吗?赔多少/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1-03-状态:未解决]
王楠楠律师的解答:

根据他的伤情,若是构成轻微伤,则你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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