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分割
我于2010年12月12日举行了结婚仪式,婚前我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11年1月17日,女方哄骗我签了一份协议:房屋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协议没有经过公证。婚后我发现女方有骗婚嫌疑,但苦于没有证据。近期女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按协议分割房屋。
问:这份协议是否有效?
女方在提出离婚诉讼后,将她个人银行卡中的钱取出,说是单位公款,法院不予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问:婚后女方银行卡中的存款是否可以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03-04-状态:未解决]
王楠楠律师的解答:
一、你们所签订的协议,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协议就是有效的。合同的效力不以公证为生效要件。
二、婚后女方的存款,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