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2-01 16:07:53 文章分类:法律文书
关于涉嫌犯罪案名定性情况反映
公安局(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或第33条)的规定,我们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现发现本案定性存在争议,为确保法律正确实施,保证公民的合法权利和法制有序,向贵单位反映我们的一点认识供参考。
1、本案定性;
2、提供本案有关证据线索;
3、提供本案相关联的法律规定。
律师
湖南红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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