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定罪
我弟19岁,今年2月份去广州从化工作,4月29号晚上10点左右他与2个同事在江边散步,突然被10多名男子打伤并踢下江里,由于我弟不懂水性,不幸身亡.
打人者已全部被捉,都说是未满16岁,且说是认错了人打错了人.
我想咨询的是,像这样的情况,打人者是否会定罪,是否是刑事案件,是否会赔偿
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10-11-状态:未解决]
邓赞林律师的解答: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只要行为人年满14周岁,即可构成犯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