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盼回复

公司债务问题,去年我给某公司法人借款300万元,但今年此公司的法人意外去世了,当时大的欠款条上只有法人本人的名字,但没有公司的任何盖章,现在此公司法人的子女准备继承公司,我去要钱,但此公司说,此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公司没有义务承担,请问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宁夏  [咨询时间:2012-11-22-状态:未解决]
邓赞林律师的解答:

如借款有证据证明是用于公司的话则为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否则为个人债务,以其遗产为限从遗产中获得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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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湖南红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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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常年顾问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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