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意外死亡,儿媳拒绝赡养其父母。
儿子意外死亡,儿媳拒绝赡养其父母。
问题:
1、老人能否要求收回分家时分给他家的财产(财产为农村的房屋和田地)?适用于哪部法律的哪条?
2、儿媳是否有义务赡养老人?适用于哪部法律的哪条?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11-27-状态:未解决]
邓赞林律师的解答:
第一:不可以收回分家时分给他家的财产,但是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死者生前遗留的个人合法的财产,具体份额依据继承法来确定。
第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但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的扶养是道德层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