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签订员工协议书,且员工已离开用人单位。
上班自7月27至9月6日,9月6日当天是无故旷工至今,没有办理请假与辞职手续。
9月16日员工到劳动局起诉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请问这样的纠纷用人单位该怎么处理?请帮忙回答!谢谢!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0-09-18-状态:未解决]
邓赞林律师的解答:

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双倍给付劳动者工资,甚至受到劳动监察部门警告、罚款的风险。员工协议书能否定性为劳动合同,要看员工协议书的具体约定是否满足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如果满足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员工协议书可视为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如果不满足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只能视为普通的民事合同。借鉴: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之内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使用规范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的规定给劳动者办理相关保险手续,这既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也是对企业风险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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