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问题

两年前我买下我公公单位的一套楼房,房本是我婆婆的名字,当时我婆婆写下遗嘱她百年之 后房子归我.但这份遗嘱没有公正. 我老公兄妹三人,如果房子拆迁,我们拥有多少份额?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0-08-状态:已解决]
邓赞林律师的解答:

房屋的所有权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为准,遗嘱没有公证没所谓,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样可以生效,房产继承的问题要等你婆婆百年之后才开始,你婆婆百年之后,(1)如果你公公不在了,而且你老公兄妹三人都已成年又有劳动能力,遗嘱合法有效,那你可以全部继承房产,如果有人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需要抚养的,那遗嘱将会部分无效,应当为其保留必要份额。如果遗嘱不符合法定条件而无效,那在你婆婆百年之后依法按法定继承办理,房子有你老公兄妹三人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如果你公公还在,那你婆婆所立的遗嘱无效,你婆婆百年之后那房产依法应当按法定继承,房产的一半归你公公继承,另外的一半你老公兄妹三人各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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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湖南红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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