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
我家的房子一栋共有4户人家,房屋外墙漏水只影响了我家和楼下业主,物业说要动用维修基金来修理,找了报价公司共5千多元,但是需要至少3户业主签字才能动用维修基金.可是现在只有包括我在内2户业主的签字,另外2户业主都在国外联系不到,维修的事就不能进行了,请问有何办法吗?另外若联系不到其他业主物业对此事就不管了吗?
谢谢!
补充提问:
请问物业以无法联系另外的业主为由而不予维修我该怎办,此外物业说他们只是传个话把联系业主的事推在了业委会身上,业委会又将此事推给了我们,怎办?
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10-28-状态:已解决]
邓赞林律师的解答:
法律规定是要经2/3以上业主通过才可,可要求物业联系,也可让法院裁定。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满意,准备照这样去做,如有问题再请教,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