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间
我是在长沙的一家私营五星级酒店做财务工作,属于领班级别。酒店不给缴纳社保或者要三个月以后才能缴纳社保,而且合同上写了未做满5个月就只能按700块钱一个月结算,而且入职时还缴纳了制服押金800元。现在我未做满5个月想离职但是考虑到这个条件又在担心。请问下酒店的这些规定是否合法我要怎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谢谢
补充提问:
我这边的最低工资标准是850元,酒店其他一线员工都是不购买社保,请问这些员工要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0-12-05-状态:已解决]
邓赞林律师的解答:
不合法,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也可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