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
几年前,我向镇政府买了块地,这块地在县城规划区内且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城建部门规划是建三楼一底的房子。之后,我找镇政府的干部到现场划定施工线、又到县城建局说自己要建房并作了登记,但没登记究竟要建成什么样子,就和左邻同时修建,他建三楼一底,我只建成两楼一底,去年右邻开始建房并建成四楼一底,我屋面因08年地震漏水修补无效,就随右邻修时再建一层,共三楼一底。建房时,我和其他建房者一样,都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在我们这里,多数情况下都是房建好后才去申办国土证和房产证。至今我只有购地发票。请问:我去年再建的那一层房屋是违建吗?如不是,那我有哪些理由主张自己的权利呢?请赐教,谢谢。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1-03-05-状态:未解决]
邓赞林律师的解答:
按正常程序是先办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才可以建的,建好后再办房屋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