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婚生子女的抚养

末婚怀有男方小孩,但男方及其父母都不想要这个孩子,并劝其分手并打掉孩子,请问他们这种行为违法吗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0-08-21-状态:未解决]
王邱律师的解答:

女人有生育的权利,怀孕后只要女方自愿生下小孩,从法律上讲,任何人都不能干涉。任何干涉妇女生育权利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孩子生下来后,其与男方的父子或父女关系是自然形成的,不以男女双方是否存在婚姻关系为前提。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权利是自己的,当然你可以选择放弃,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和自己以后的人生考虑,请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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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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