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育赔偿

男方与女方结婚后生了三个孩子,因双方感情不合男方长期与女方分居,而女方从此辛辛苦苦的带着三孩子生活了十几年,女方曾想多次挽回正常的夫妻生活每想却屡屡失败,如今女方想要提出离婚。请问律师您:女方离婚后能得到那些赔偿?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8-21-状态:未解决]
王邱律师的解答:

1、如果孩子有未成年的,在离婚的时候可主张抚养权,并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如果三个孩子均成年,则很难要求这些年的子女抚养费赔偿;
2、如果男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女方可以将这些年抚养孩子的费用在这一个诉讼请求中适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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