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

请问:如果有人企图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时(如杀人),伤害对象由于内心对伤亡的恐惧而造成的防卫伤害(如杀人),这该怎么判?属不属于正当防卫?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1-04-26-状态:已解决]
易轶律师的解答:

如果对方正在实施犯罪行为 且防卫行为的手段、措施并不过激 则属于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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