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你好,女方于2014年3月起诉离婚,法院于2014年6月判离婚,孩子随女方生活,男方按月支付抚养费,我们有一栋90平米的共同房产位于淮安市楚州区,尚还有8万房贷未还清,对于房产由于未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判决产权一人一半,贷款一人一半,但房产问题始终未解决,现房产由女方居住,从3月至今由女方负责按揭贷款。今男方起诉离婚后的房产分割,要求女方给男方20万,由于这是女方和孩子的唯一一套住房,女方想居住,但没有能力支付男方相关费用。请问这次法院会对这栋房子如何判决?如果想请律师的话,律师的收费标准如何?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4-08-22-状态:未解决]
王克春律师的解答:
具体的要看法官如何判决,但是你可以委托律师提出你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