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公司归属问题

离婚两年,公司为独资有限公司,法人为女方,实际经营为男方,离婚两年,公司一切公章及法人章、证照全在男方手中,法人未变更,离婚协议中也未做分割,请问,现在女方想自己经营经公司,是否可以?离婚协议中未涉及的其他财产,是否要分割?谢谢!
补充提问:
有一套房产,离婚协议未分割,但房产一直由男方居住,现离婚两年,男方还有权要求分割吗?现男方也一直在居住着,房本上名字为女方,现在男方也未要求分割,男方离婚几年后就不能再主张分割该房产?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4-08-27-状态:未解决]
王克春律师的解答: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所以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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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贵州听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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