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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起诉离婚
2008年跟男方结婚,有一女儿,男方以开火锅店为由,向银行借了四万岁的贷款,借了之后他自己买了一两摩托车,还一枚金钻戒子,还开了火锅店,在期间男方经常他自己的朋友来店里免费吃,后来摩托车,金戒子,火锅店都被男方打牌输完了,之前男方因抢劫被判三年,现在男方起诉离婚,男方还要求扶养小孩,请问我要承担扶养费,跟债务吗?
咨询者:
fa2147565998
贵州
[
咨询时间:2014-11-12
-
状态:未解决
]
王克春律师的解答:
赌债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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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克春律师
执业机构:
贵州听君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贵州 贵阳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量刑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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