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同意离婚,已无和好可能,但对方故意拖,怎么才能离的掉

男方既不履行家庭责任又不同意离婚,并以暴力,恐吓女方,骚扰女方父母导致女方母亲身心受到伤害。二人婚姻期间无共同财产,育有一子,女方提出离婚,孩子由女方抚养不需要男方出抚养费,只要求将孩子改为女方姓。
请问像这样的婚姻怎样才能判离,并有司法出具的家庭暴力鉴定书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4-12-24-状态:未解决]
王克春律师的解答:

如果协商不了,只能起诉离婚,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会判离婚的。孩子的抚养权由法院结合双方具体情况来判决,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

我咨询王克春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贵州听君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贵州 贵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量刑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克春律师 > 王克春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