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以及婚姻财产

你好 律师。我是山东德州的。我和老公结婚前买了一套房子,合同是领结婚证之前签好的。是以他单身的名义签的合同。我们是2010年十月领的结婚证,但是房产证至今还没下来。房子虽然没有在本市贷款,但是在济南用别人的房子抵押贷款,同样是要还得。一个月两千多。现在这个钱是由他还,物业暖气等杂费是我交。老公具体每月挣多少钱我不太清楚,也没有过问。我们结婚后一直也是两地分居,谁也不给谁钱。买房子时他的父母没有添钱,我给添了两万元,但是没有书面证据,只有银行取款的记录,从我折子打到他的卡上,然后又从他的卡上一次交的房款。不知道还能不能调出来。一般结婚男方都给女方定金,他家给了两万七千元。按照习俗,这钱女方是要买家电的。但是因为给了他两万买房,家电是他买的,我又买了电视柜等其他用品约两千元,再有就是陪送的被褥两千多。我想问一下,如果房产证到今年下半年才能下来,这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现在我们的关系很疏远,一点也没有新婚夫妻的感觉。他很忙,两个多月才回家一次,只待一天就走。我们现在见了面也没话说。我说去北京租房子和他一起住他也不让,因为这我们吵过,可谁也说服不了谁。我很苦恼,萌生了离婚的念头。想咨询一下我们的财产应该怎么分。我不想白白落得一个二婚的名声,再嫁也难了。我是初婚他是二婚。因为年龄大才找的他。本以为找个年龄大一点的知道疼人,可他一点也不也不关心我,他的家人也不是很重视我。我很难过,也很迷茫。不知道该怎麽办?求助您问一下,向我们的情况离婚要怎么判?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3-10-状态:未解决]
李敦国律师的解答:

婚前双方出资以一个人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购买的房产,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收取的彩礼,双方登记结婚后又离婚的,原则上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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