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其他律师对该咨询的解答
帮帮我
为了工作,怕下岗,自己家人和我商量,办了假精神病,住了20天,恳请律师问您,如果我从此,被认定为有精神病的话,是不是我以后就没有自由和自主权了,家人就是我的监护人了,我请问该怎么办?我该为自己准备什么证据,来证明我自己是正常人。
咨询者:
fa256721
北京
[
咨询时间:2011-07-22
-
状态:未解决
]
王永远律师的解答:
精神病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要有监护人,你是否是正常人可以通过鉴定确认!
我咨询王永远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请输入您需要咨询王永远律师的问题,详细的描述问题有助于律师更好的解答!
我要咨询
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王永远律师
执业机构:
辽宁维权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辽宁 沈阳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网络法律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更多王永远律师的信息
律师
您的位置:
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永远律师
>
王永远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登录
|
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欢迎合作
|
RSS订阅
|
友情链接
|
反馈留言
|
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