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

昨日早上,我方在机动车行驶时,一小孩自己横冲马路而撞到摩托车,我方在付完所有医药费的前提下,伤者家属要求我方赔偿2000元的医疗费,本市交警确说交通法中规定只要在10000元内的赔偿我方应该支付,但我方翻阅最新交通法第76条中说道,只要是伤者自己不小心撞到机动车,机动车方只需要承担10%的赔偿,要是是伤者方自己故意撞到机动车方,机动车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请问现在我方是否可以起诉,胜诉的机会大么?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7-28-状态:未解决]
王永远律师的解答:

那具体看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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