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你好,我在一家个体工厂工作,未签合同,口头协定必须工作三年,期间每月从工资中扣五百作为押金(三千为止),于一月前特殊情况离职,现在去拿回剩余工资遭拒绝,其称不能白培养我、由于我走之后我原来的岗位工作进度减慢造成损失让我个人承担,能否要回工资。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7-29-状态:未解决]
王永远律师的解答:

可以要回工资,去劳动社会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实在不行请求仲裁!

我咨询王永远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辽宁维权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辽宁 沈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网络法律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永远律师 > 王永远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