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书记擅自批示证明集体土地的所有人,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

你好!我是村民代表,我村委会书记擅自对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和动迁赔偿款,向街道办事处做出了上述两部分归个人(a和b)所有的证明,然而这个证明毫无根据,是书记违法将集体利益批给了个人。

现在我们想知道村委会书记违反了哪项法律法规,我们作为村民代表应该采取什么法律措施保护我们的利益?感谢您的回答!

补充提问:
土地承包法的哪项规定呢,能具体一些吗?那么就现在,还没有向法院起诉的情况下,区纪检有权利将村委会书记调查罢免吗?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08-05-状态:未解决]
王永远律师的解答:

他没有相关权限,属于无效证明!(具体建议找律师面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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