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再要求伤残补助吗?

1994年在被聘用为联防队员时因公受伤,2000年1月离开单位,并经司法鉴定相当于工伤七级和交通事故十级,后来单位法医复核后认为我的伤情为工伤十级,交通事故不构成伤残,2001年,单位按照工伤十级的标准一次性补贴给我1500元。现在我能提出要求按照七级伤残的标准补贴伤残补助金吗?另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还能提出要求吗?我的伤残没有经劳动部门鉴定的,只是法律援助中心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了一下。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9-06-状态:未解决]
王永远律师的解答:

不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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