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

我于2010年9月份借他人5万元,当时约定利息为月息4分,我也按月给他付利息(付的利息没打收条),2011年11月,我实在是没钱还了,利息也就没给。他现在将我起诉了,法院会怎么判?我有正式工作,月工资2800元。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2-03-28-状态:未解决]
王永远律师的解答:

利息过高,法院会按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进行判决!至于你归还的部分,看对方是否承认,如果不承认你要拿证据证明归还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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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辽宁维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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