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
我于2005年购买一套北京经济适用房,由于经适房5年后才能过户,要等到2010年才能办理。可等到10年原房主要求我们支付房屋增殖费用20万,我没有答应。于是他就将我们告上法庭。在案件受理期间,原房主把房子又私下卖给另外一家人,并且把房子过户给了他们。我们起诉第二份合同无效结果败诉,那么请问我们现在还有什么办法维护我的权利?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7-07-状态:未解决]
张凤云律师的解答:
首先看你是否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如果具备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赔偿你经济损失。(房屋增值部分)。如果有需要欢迎来电,13810365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