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

老辈,有二子一女,当初分房是因有二女儿户口得分三居,(二女儿当时因为年龄够了,且是三人中唯一女性,故符合当时条件从二居分到三居)现在老辈父去世,无遗嘱(至少目前未公示过有遗嘱),老辈母偏向小儿子,想把这个三居房全部给他,必要是能立遗嘱。 请问这样条件下是不是房子可以按照老人意愿全部给小儿子?法律允许吗?因二女儿而分的三居室,二女儿有权干涉老人将房子全部给小儿子吗? 谢谢您!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2-28-状态:未解决]
梁晶晶律师的解答:

如果是父母共同的财产,母亲只能处分她自己的那部分,在无遗嘱的情况下,父亲的份额应由所有继承人法定继承

我咨询梁晶晶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承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门头沟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名誉侵权 房产纠纷 合伙加盟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梁晶晶律师 > 梁晶晶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