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
律师你好:我爸爸今年1月10号发生的交通事故,肋骨骨折4根,左侧小腿骨骨折还有多处软组织受伤,住院36天。现在肇事方的车辆要办理过户催促办理保险赔偿并说保险公司只赔付出院后四个月的费用。医生给的建议是我爸在家休养一年。我想问保险公司根据什么规定赔付多长时间的费用。还有后续发生费用由谁赔付。肇事方全责,车辆有个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
补充提问:
谢谢你们。刚才肇事方给我电话,说是保险公司赔付四个月,四个月以后的他们不再负责包括(误工费,护理费等)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08-04-状态:未解决]
陈微律师的解答:
根据您叙述的情况看,你爸爸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以已经实际发生的数额来赔偿,如果双方协商同意后续发生的费用按照一定标准给付,属于例外情况,还有如果车辆有保险,赔偿人包括保险公司,如果你的赔偿数额已经超过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赔偿责任,但肇事方和车辆的所有人还要承担责任,你爸爸发生的后续治疗费用现在不给赔付,待实际发生时还可以要求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