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不还
我朋友借我1万块钱写了字据给我 这样写的 “2010年10月一日我有急事借某某一万块钱到2010年12月26日还 到时还不了 加倍到2010年12月31日还,以止做证据。
借钱人某某
这样是否我的钱还能拿回来吗?
补充提问:
可以到了时间她没有还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1-02-06-状态:未解决]
陈微律师的解答:
根据字据的内容看,已经确定了还款期限,你必须在还款期之后的两年内提出要求对方还款的诉讼,或者以其他可以证明的方式证明你曾要求对方还款,否则可能会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法院帮助你拿回借款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