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的赡养费
我丈夫11岁的时候,婆婆离家音信全无,丈夫还有一个弟弟,当时5岁左右。期间婆婆为尽到任何抚养义务,离家15年左右。四年前婆婆返回家中,当时我公公已卧病在床,两年后去世。公公去世后,变卖家产都有我丈夫继承,在老家为婆婆单独购置一套小户型房屋,供其养老。婆婆的小儿子因未得到家产,拒绝赡养义务,我和丈夫也认为不该让弟弟承担。现在想咨询一下,如果婆婆要求我们支付赡养费用,那我们每个月需要支付多少?另外,我想收回那套房子是否可以?产权是我丈夫,并且我们现在也有一套两居室可接老人一起住。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1-02-10-状态:已解决]
陈微律师的解答:
根据法律的规定,你和弟弟应该赡养你母亲,每月具体需要支付多少,这要看你们的给付能力及母亲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等综合确定,至于母亲现在居住的房屋,如果你们把母亲接到家中同住,老人同意,可以一起生活,如果老人不同意,你们不能让母亲居无定所,再说房屋的产权人是你丈夫,母亲也只是一个居住权,住到母亲去世又何妨。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您,打开了我的一个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