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合同在不知情情况签订有法律效应吗
我是在延吉金华城服装商场卖服装的,今年8月7号兑过来5楼3楼的一个15平的铺子卖女装。当时是签订的合同到年末。但到了11月4号商场说合同签错了,说吧4楼的当3楼签了。让改一下。就拿合同去改了,当时问她合同改的哪里不一样,她说没有不一样就重签一下就行。当时她就把旧合同马上收回去发到抽屉里,也不让对照。我看都差不多,她还催就签了。拿回家和原合同的复印件一对照第十条变了。原来写的是
第十条 续约
10.1 合同同有效期局满,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是否续签。
10.2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续约申请,并根据甲方下年度的租赁条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缴纳下一年度的租赁费用。预期申请续约或逾期交纳租赁费用的,甲方视乙方放弃继续租赁权。
这个新合同同改成了
第十条 合同终止
10.1本合同租期满,既终止合同,甲方收回乙方租用的商铺。
这样明明就说是到期要拿回铺子呀。这次签订的合同日期也没写11月4号,写的日期还是以前签的合同日期。我想这在没告诉合同修改内容的情况下,还有日期不符合时不是这个合同无效呀???我硬挨怎么办呢??是不是上法院告商场。告他违反合同法哪条啊??怎么告能赢呀?(我们3楼40多个铺子改签的有4-5家)可能看我们好欺负吧,真是的。)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09-11-05-状态:未解决]
刘敏律师的解答:
你好!如果合同涉及利益很大的话,你们可以起诉要求撤销第二份签订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