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加盟协议纠纷

今年年初我经一位朋友介绍出资加盟了一家健身馆,当初健身馆老板承诺自己投入30万就可以占有30%的股份,此承诺当时只是口头承诺,并没有具体签署什么投资协议,当时我的钱是分两批打给这家健身馆的老板,第一批的回单上注有此款项为投资款,另一份只是银行打款到健身馆老板账户的银行水单,老板手签已收到款,并未特别注明投资,现在距我打钱给健身馆老板已经过去有4个月了,投资协议现在还没有签,几次催促老板签署投资协议,老板总以健身馆尚未真正营业,总投资还未结算清楚,一直拖而不签,上月健身馆营业,以个体工商户登记营业,现老板尚未真正签署投资协议,同时现在关于我的30%比例股份也有所降低,原先计划此健身馆投资100万左右,但是现在老板说自己的品牌是购买别人的,有20%的技术股(干股)在内,实际此健身馆投资约达120万,现说我的入股比例只有25%,这我疑惑,想请问两个问题,1、我的投资比例究竟怎么核算,是以公司截止到营业日的总投入计算各自投资比例,还是根据去工商局登记备案的注册资本计算;2、如果我现在想撤出投资,但由于我的投资协议未签,我是否要求对方老板在归还本金的同时分配给我自营业到我退出投资的分红?同时此类不签投资协议,而骗取投资款是否构成诈骗之类?因此资金我已投入好几个月,很担心此资金的安全,望无比给予回复!谢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5-02-状态:未解决]
汤广芝律师的解答:

1,投资比例是各个出资人认缴的出资款占公司登记备案注册资本的比例,但由于健身馆是以个体工商户登记营业,所有认缴的出资人在工商登记中是没有显示的,不利于保护,建议你们尽早达成由所有出资人共同签署的出资协议以保护各自财产权益。
2,分红是建立在公司有税后利润的情况下才有的,健身馆没有真正营业不存在分红问题。如果考虑撤资,可以协议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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