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突然死亡可否按工亡处理?具体如何补偿?

我父亲现年52周岁,在苏州昆山上班,于2011年3月22 日14:20左右在上班期间突然晕倒不省人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其身体一向很好,无高血压、心脏病史,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为猝死。其上有80老母需照顾,还有51周岁常年多病妻子在床,生养唯一女儿已出嫁.
请问:1.这种情况可以按工亡处理吗?
2.具体可以补偿多少?请明细化;

补充提问:
1.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上一年度地方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者之间,是就高不就低还是用统一标准?
2.51周岁常年多病妻子无劳动能力,抚恤金如何补助?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5-03-状态:已解决]
汤广芝律师的解答:

上班期间突发疾病,48小时之内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具体赔偿金额可以来电咨询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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