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及社保有关问题
我爸爸在2008年4月份的时候,在工厂里不幸发生工伤。造成脊椎有块骨头凹陷。在2010年4月份的时候再次动手术拆除钢板。并与出院后,评定为工伤8级。后来在8月份的时候,厂里的人说要一次性解决,可是一直没有谈拢。在2010年年底的时候,给我爸爸办理了退休手续。我爸爸在这个厂里干了30多年,可是只交了7年社保。之前还交了15年的商业保险。对于此,厂里的人给出的答案是:因为政府的原因,本市99年才开始允许一部分人缴纳社保。现在,厂里只愿意为工伤赔偿3万元左右。社保以及后续我爸爸的医疗费用说与厂里无关。并且说,如果我们不好好处理,在2009年4月到我爸爸退休前支付的工资都要退回。另外,在说一点,在我爸爸发生工伤以后的3年内厂里都没与我爸爸签订劳动合同。厂里的人给出的说法是我爸爸都不能参加工作了,就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补充提问:
谢谢大家的解答。
我还想对魏国鹏律师所说的第二点(在2009年4月到你爸爸退休前支付的工资属于你爸爸的合法劳动报酬,公司无权要求退回。)提一个问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中指明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我应该依据那条条例来证明我爸爸退休前所领用的工资是合法劳动报酬呢。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5-04-状态:未解决]
汤广芝律师的解答:
用人单位的做法违法,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支付工伤赔偿,补缴社保,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