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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律师:

4月27日南宁法院判决广西特大传销案,宣判38人有罪。
在桂林有完全相同的事例,而且本人也交了加盟费69800元。

虽然交了款,没有给我收据,虽然写了合同,也不给我合同文本。

我去的时候是被他们骗去的。现在我本人得了大病,要求退还投资款。这个组织头头拒绝退还。

我还没有介绍过任何人参加进来。发现他们好像是个不合法的组织。

如果我报案,取缔这个组织。公安部门是不是能够把我的69800元投资款退还给我。

我这个情况应该怎么办?谢谢指点。

受害人王先生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5-11-状态:未解决]
汤广芝律师的解答:

个人认为,要想拿回投资款,除了报案,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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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瑞泽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黄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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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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