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教律师:
4月27日南宁法院判决广西特大传销案,宣判38人有罪。
在桂林有完全相同的事例,而且本人也交了加盟费69800元。
虽然交了款,没有给我收据,虽然写了合同,也不给我合同文本。
我去的时候是被他们骗去的。现在我本人得了大病,要求退还投资款。这个组织头头拒绝退还。
我还没有介绍过任何人参加进来。发现他们好像是个不合法的组织。
如果我报案,取缔这个组织。公安部门是不是能够把我的69800元投资款退还给我。
我这个情况应该怎么办?谢谢指点。
受害人王先生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5-11-状态:未解决]
汤广芝律师的解答:
个人认为,要想拿回投资款,除了报案,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