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出轨,我选择离婚。
请问各位律师,我和我老婆恋爱4年结婚3年了,以前过的一直很好,最近一年多我们才出问题,他有个姐姐是在外地娱乐场所工作的,他姐姐就把他叫去了。当时我强烈反对不给他去的。但他还是去了。
自从他去他姐姐那里工作整个人全变了,不讲道理,他去了1年多重来没主动给孩子打一个电话,渐渐的我也很少和他联系,这算是分居吗?一年他也会回来一两次。孩子现在两岁了他没有尽一点义务,孩子现在甚至都不认识他,他没次回来我们都要吵架。
最近我通过某种方式发现他已经有人了,所以我就提出和他离婚。我现在没有房,没有车,但他提出要离婚我必须赔他10万精神损失费。另外还想要孩子,孩子都不认识他我怎么放心给他。请问各位律师朋友他提出的条件有道理吗?我又该怎么样去应对,才可以顺利离婚,孩子也不能给他。
补充提问:
如果我起诉该走什么流程,对这个方面一点不懂,律师朋友可以告诉我详细的流程吗?还有我需要准备些什么呢?我不想要什么,我只要她和我离婚孩子我来抚养,什么我都可以答应。
他现在还在外地不愿意回来给我办手续,说叫我给他把协议书写好给她邮寄过去,他看了满意就签字。她在协议上签字就算离婚了吗?如果不算我又该用什么方法请她回来办手续呢?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1-05-16-状态:未解决]
汤广芝律师的解答:
10万块精神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诉讼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