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不算敲诈勒索??

今年2月,我们几人在朋友开的饭店吃饭,中途开饭店那位朋友的邻居喝多后来串门,就也加入一起喝酒。没多久,我和朋友邻居因言语不和发生口角,对骂起来,他可能也是喝多的原因,当时就动手把我摔倒在地,一起吃饭的朋友马上将他拉开,他还是一直想过来打我,我从地上爬起来在朋友劝说下就和几个朋友离开了,(当时考虑到他喝多了,在冲突发生过程中我都没有还手,有在场几位朋友可以作证),等我们离开没多久,他家属就打来电话说他膝盖骨裂了,去医院了,我想起之前在朋友拉住他时,他还老想追打我时的样子那里象膝盖骨裂的人。现在他脚好了,要我赔偿他1万元,我叫他通过法律来解决他又不去告我,老是打电话骚扰我,(和他通话我都录音了,有威胁的意思)。我就想了解下,我有赔偿的责任吗?再就是我能不能告他敲诈勒索?或者还能通过什么官方渠道解决这件事?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5-21-状态:未解决]
汤广芝律师的解答:

不构成敲诈勒索,对方的人身伤害不是由你的行为造成的,你没有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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