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想在上海办离婚
我和老公结婚快四年了,都是江苏人。一直在上海工作,现有一个三岁的宝宝。
因性格问题,现协议离婚。协议双方都谈好,但不知道怎么办理是最有效最直接的办法?
我们的户口都在外地,当初是在江苏领的结婚证。现在上海和江苏各有一套房,都存在贷款。现决定上海的房权给女方,江苏的房权给男方。每套房各自还房贷。男方每月再给一定的抚养费。
请问,是否要先公证协议,以防止双方再变化?如何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因双方工作都很忙,我们想在最短的时间内,并在最经济的范围内完成离婚。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8-22-状态:未解决]
汤广芝律师的解答:
协议离婚只能回江苏办理,不能在上海协议离婚。另外双方已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离婚协议书已在民政局备案登记的,协议内容可以不须公证,一方不按约定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要求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