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多高龄老人生后财产该如何分割?
老人没立遗嘱,共有5个子女,(3儿2女)。老人从94年开始住在小女儿家,照顾起居,小女儿家宅基地上有一家3口及老人的名字,房子是小女儿出资造的。大女儿基本没尽义务,老人的衣食住行,住院陪护,没出过自己应尽的力,看老人要不行了,却抢着要照顾。3个儿子经常看望照顾老人,尽孝心。象这样的情况,老人生后财产该如何分割?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11-30-状态:未解决]
汤广芝律师的解答:
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主张多分;有抚养能力没有履行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少分或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