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借的房子 当时签了一年合同 房东想收回去
当时是12月签订的租赁合同 虽然现在没有签 但是每月的房租都按时支付的 是不是可以视为默认租赁履行约定 房东6月份要收回房子 我可不可以租到12月?
其中是不是有还有社么法律的关键点?问题补充:
想问下房东是不是需要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的?
已经住了5年了(就第1年签核合同) 突然就说要搬了没时间准备。。。
补充提问:
补充
想问下:地点是上海的 之前你给的答案是说可以的 但是房东说没有继续签合同就是不定期租赁。。。只要通知过了 随时可以赶我走的。。。很无奈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05-04-状态:未解决]
汤广芝律师的解答:
补充说明部分不准确,针对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但出租人解除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不是通知后随时可以赶你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