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赠与纠纷
2000年我奶奶已房改房买入现在居住的住房,后因子女财产分配问题,2003年我舅舅在奶奶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拿走奶奶的印章申请房产证遗失作废,之后2004年又再次以各种理由骗的奶奶在房屋赠与合同上签字,并且受赠人是我舅舅,奶奶没有参与,代理人一栏写的是舅舅的妻子,并且将房屋公证,奶奶对此毫不知情,现在想将房屋过户给我父亲的时候才发现这一问题,想了解下,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将房屋拿回。
是否他们已经属于诈骗。
补充提问:
房屋过户在2004年已经办理了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2-05-27-状态:未解决]
汤广芝律师的解答:
如果您奶奶健在,可以以您奶奶的名义向公证处申请撤销公证。不予协助办理房屋过户即可。